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天地

【丁律说法】租客有可能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吗?

最近在给客户修改租赁合同,修改到房产税条款时,客户问了个问题: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是不是都是由出租方缴纳?

大家认为呢?是不是觉得应该由收款方缴纳呢?

不一定哦,一般来说房产税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但也有例外。

特殊情况下也可能由房产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房产的实际使用人等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照房产价值征收,即按照房产价值征收,该种方法是房产税的一种常见征收方式。该方式根据房屋估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出房产价值,并以此为基础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乘以一定税率计算缴纳。另一种方式是按照租金收入征收,按照租金收入征收是一种适用于房屋出租人的房产税征收方式。该方式根据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乘以固定比例来计算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由上可见,当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找不到人了),或者房屋产权不清或正在打官司,都有可能由房屋使用人缴纳房产税。所以,租客也可能成为纳税义务人。

那有人问,如果出租房屋时,因咱俩关系好,是无偿出租,没有租金,怎么计算房产税呢?

如果是无偿将房产出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也需要交纳房产税。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作者: 丁一粟

丁一粟律师, 湖南大学09级法学院校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委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税法委委员, 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长期专注于涉税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及规划、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IPO上市、新三板挂牌、争议纠纷等业务领域。 校友们若有法律或涉税疑问,欢迎与丁律师联系:dyslawyer@163.com(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随时联系作者删除。)

为您推荐

【丁律说法】IPO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核查关注点

本文主要讲讲IPO审核过程中,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审核关注点,若有计划IPO上市的校友企业,在拟IPO前可有针对性的在高...

【丁律说法】合同只签字没盖章,生效吗?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公司是出租方,乙公司是承租方,合同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公司在合同...

【丁律说法】北交所IPO前必须要提前注意的个人账户流水

因个人账户流水的核查关系到拟IPO企业报告期的确定,比如:某公司实控人发现公司这两年盈利不错,打算用前年、去年、今年的数...

【丁律说法】为什么中小企业比大企业更需要律师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很多中小企业自认为,自己企业小,人数少,没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就没啥必要找律师。实际上,越是小企业,就越需要聘请律师作为自...

【丁律普法】未被通知参加亲人葬礼,可以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身在外地的孙子未收到奶奶去世的通知,导致自己回乡后被人非议,孙子认为自己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压力,继而起诉亲叔叔赔偿6万元精...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