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民营经济创造的价值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但企业家犯罪在近年来也进入了高发期,根据华税《中国企业涉税刑事风险报告(2020)》中统计中国裁判文书网截至2019年12月30日已公开2015 年至2019年上半年涉税刑事案件判决书共4648 份,以及公安部2019年十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得出以下结论:
由上图可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涉税刑事案件中占比64%,2018年民营企业家犯罪罪名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排名第7,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从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而言,不仅须具备虚开行为,还要求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且明知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国家税款减少或流失。该条的立法本意在于保障国家流转税制,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抵扣国家税款和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现涉税风险之后,应当及时进行有效管控,通过自查补税等方式及时管控风险,避免风险爆发。若稽查局正式对企业涉嫌虚开、偷税等立案,此时企业应与稽查局保持良性沟通,积极陈述申辩,并聘请专业税务律师介入,辅助企业自查、提交证据等,尽量争取将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阶段。
自2018年6月国地税合并后,税务系统内部构建了全新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将国地税稽查部门合二为一,整合了税务机关稽查力量,提升了税务系统的稽查合力和水平,因此在国地税合并、大数据治税的当下,企业应当将税务风险防范前移,更加注重事前防控,从根源上避免涉税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