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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荐聘】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实现建设“红色一师、品质一师、活力一师、幸福一师”,建成特色鲜明的师范大学的发展战略目标,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诚聘英才。热忱欢迎校内外有志之士前来应聘,共创辉煌!

学校简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

学校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8年批准为湖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 2021年教育部设立专项计划支持我校与湖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承担单位。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

引进对象条件及类别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二)人才类别

1.领军人才(Ⅰ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顶尖人才(如国家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的知名学者。

2.学科带头人(Ⅱ类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任意3项。

(1)近5年,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国际权威或国内权威期刊(期刊级别依照学校对期刊级别最新分类予以认定,下同)论文3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或国际知名或国内知名期刊论文6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

(3)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4)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相当层次人员。

(5)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研教改重点项目主持人。

(6)学科专业为工科的,近五年横向项目经费总计300万元以上,且科研成果转化特别突出的。

3.学术骨干(Ⅲ类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任意3项。

(1)近5年,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国际权威或国内权威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或国际知名或国内知名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

(3)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或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4)省级人才工程人选或相当层次人员。

(5)学科专业为工科的,近五年横向项目经费总计150万元以上,且科研成果转化特别突出的。

4.博士(Ⅳ类人才)

(1)年龄要求:社科类博士年龄控制在30岁以下,自科类博士年龄控制在35岁以下,紧缺工科博士、有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且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博士且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科研成果最低要求:社科类博士,发表1篇重要期刊论文,或发表2篇知名期刊论文;自科类博士,发表1篇权威期刊论文,或发表2篇重要期刊论文,或1篇重要期刊论文和2篇知名期刊论文。

(3)担任专职辅导员的可酌情降低年龄和科研成果条件要求。

(4)应聘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原则上要求其毕业院校在2024年QS排名前300。

(三)相关说明

1.年龄认定: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0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术论文类别:学术论文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与奖励办法》认定分类,简要情况如下。

引进待遇

(一)基本待遇

(二)其他待遇

1.安置配偶。引进的领军人才(Ⅰ类人才)和学科带头人(Ⅱ类人才)解决配偶就业,根据国家政策能调则调,不能调则聘为劳动合同制用工。领军人才(Ⅰ类人才)如果不需要解决配偶就业,追加安家费20万元;学科带头人(Ⅱ类人才)如果不需要解决配偶就业,追加安家费10万元。

2.入选人才工程。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润之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选学校“润之人才计划”,学校发放人才津贴,分12万元/年、8万元/年、5万元/年三个层次(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子女入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学校附属小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4.过渡房。按规定可享受校内公租房资源。

(三)管理考核

学校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学校将在第3年和第5年组织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考核其岗位任务完成及履职情况。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税前)先期发放70%,中期考核合格后核发20%,验收考核合格后核发10%。若中期考核不合格待验收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核发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税前)的30%,验收考核不合格则扣发剩余部分。科研启动费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在高层次人才入职签订协议后一次性拨付。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

注:1.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物理与化学学院 、体育学院的学科专业为学校紧缺或急需学科专业。2.专职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引进待遇按同类人员的50%核算。3.符合相应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条件的可应聘相应专业的博士岗位。

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随到随招,招满即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ly.hnfnu.edu.cn:8082/zpwz/#/index)进入“招聘报名”端口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均需在招聘系统内上传,具体包括: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聘登记表》(PDF格式);

2.相关证件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起;若在国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等;

3.主要成果(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专利、项目、奖励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以及管理业绩的材料。

(二)招聘程序

1.二级学院初试。采取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二级学院上报人事处。

3.人事处安排复试。

4.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

5.发布录用通知。

(三)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电子邮箱:dysfrsc@126.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作者: liu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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